手足口病与疱疹性咽峡炎监测
手足口病(Hand-foot-mouth disease, HFMD)是我国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之一,主要由肠道病毒71型(简称EV71)、柯萨奇病毒A16型(简称CVA16)等肠道病毒感染而发病,临床表现以发热和手、足、口腔、臀等部位出现皮疹或疱疹为主,是儿童特别是5岁以下婴幼儿的常见病和多发病。肠道病毒感染亦可引起疱疹性咽峡炎(Herpangina)。疱疹性咽峡炎传染性强,传播快,临床主要表现为发热、咽痛、咽峡部疱疹和溃疡。
(一)手足口病。
1.临床诊断病例。
(1)普通病例:发热伴手、足、口、臀部皮疹,部分病例可无发热。
(2)重症病例:出现神经系统受累、呼吸及循环功能障碍,主要表现为无菌性脑膜炎、脑炎、脑干脑炎、脑脊髓炎、急性迟缓性麻痹、肺水肿/出血和心肺功能衰竭等;实验室检查可有外周血白细胞增高、脑脊液异常、血糖增高,脑电图、脑脊髓磁共振、胸部X线、超声心动图检查出现异常。
极少数重症病例皮疹不典型,临床诊断困难,需结合实验室检测做出诊断。
若无皮疹,临床不宜诊断为手足口病。
2.实验室确诊病例。
临床诊断病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即可诊断为实验室确诊病例:
(1)自咽拭子或咽喉洗液、粪便或肛拭子、脑脊液、疱疹液、血清以及脑、肺、脾、淋巴结等组织标本中分离到人肠道病毒(指包括EV71和CVA16 等有明确证据表明可以导致手足口病的人肠道病毒)。
(2)自咽拭子或咽喉洗液、粪便或肛拭子、脑脊液、疱疹液、血清以及脑、肺、脾、淋巴结等组织标本中检测到人肠道病毒(指包括EV71和CVA16 等有明确证据表明可以导致手足口病的人肠道病毒)的特异性核酸。
(3)血清标本人肠道病毒特异性中和抗体滴度≥1∶256,或急性期与恢复期血清肠道病毒特异性中和抗体有4倍或4倍以上的升高。
医疗机构使用其它检测方法(如胶体金、酶联免疫法等)发现的病例只能报临床诊断病例,不能报为实验室确诊病例,可在“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”中病例报告卡“备注”内注明检测方法和结果。
如果医疗机构仅开展EV71和总肠道病毒核酸检测,应只报EV71阳性结果,病例报告为实验室确诊病例;对于EV71阴性结果,即使总肠道病毒阳性,也不能报实验室确诊病例,只能报临床诊断病例。
3.聚集性和暴发疫情。
(1)聚集性疫情:1周内,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以上,但不足10例手足口病病例;或同一班级(或宿舍)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;或同一自然村/居委会发生3例及以上,但不足5例手足口病病例;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。
(2)暴发疫情:1周内,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;或同一个自然村/居委会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。
(二)疱疹性咽峡炎。
1.临床诊断病例。
急性起病,发热伴咽痛,咽部有充血,可见散在灰白色疱疹,直径约1-2mm,四周绕有红晕,2-3日后红晕加剧扩大,疱疹破溃形成黄色溃疡,数目多少不等。
2.实验室确诊病例。
临床诊断病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即可诊断为实验室确诊病例:
(1)自咽拭子、粪便或肛拭子、脑脊液、疱疹液、血清以及脑、肺、脾、淋巴结等组织标本中分离到人肠道病毒。
(2)自咽拭子、粪便或肛拭子、脑脊液、疱疹液、血清以及脑、肺、脾、淋巴结等组织标本中检测到人肠道病毒的特异性核酸。
(3)急性期与恢复期血清标本中肠道病毒特异性中和抗体有4倍或4倍以上的升高。
3.暴发疫情。
1周内,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疱疹性咽峡炎病例。
广东省手足口病与疱疹性咽峡炎监测方案(2017年版)